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聋哑人闹市抢巨款 一言不发“零口供”一样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3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张斌 通讯员韩英)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首宗“零口供”未成年聋哑人抢夺案。尽管该被告人在聋哑老师的翻译下从抓捕至审判结束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身份和犯罪事实,但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法院按有关法律规定以“无名氏”为代号判处“零口供”被告人(无名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闹市截车抢夺8.3万

  2003年3月2日下午5时许,受害人冯女士驾车驶到花都区建设路时,突然有一名陌生男子跑到车头前面,强行用身体将车拦截停下,几乎是一瞬间,旁边猛地又冲上来两名男子,拉开前座和后座的右车门,其中一人趁机在车前座抢去冯女士的手提包,内有现金、手机及存折、支票等物,款物价值人民币83173元,后立即分散逃离现场。

  后在热心群众和巡逻警员的追捕下,当被告人逃跑至站前路时被抓获归案,但手提包在逃跑过程中被同案犯传递转移走了,至今无法追回。

  “零口供”审结无名氏

  被告人被抓获后,却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身份和犯罪事实,故检察机关以“无名氏”移送起诉。

  经广州体育科学研究所对被告人的骨龄鉴定和电反应测听检查证实,被告人无名氏的实际年龄为16周岁,是聋哑人。花都法院认为被告人无名氏无视国家法律,为贪图非法所得,伙同他人抢夺公民的财物,价值8317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已构成了抢夺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这是花都区法院审理的首宗“零口供”且被告人是未成年聋哑人的抢夺案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本案虽然没有被告口供,但有5名目击案发经过的证人证实,并有被告被当场抓捕归案等证据证实,故定被告构成抢夺罪证据确凿充分。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免费注册三九健康论坛会员,大奖等您拿!
大奖天天送帅男靓女等你约!
8千种新品折后再降15%!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进入欲望都市 喝冰锐朗姆酒 体验性感新生活
  开学了,四六级、考研、出国你准备好了吗? 英语口语解决方案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摄像机 减肥 停电装备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了解彼此性爱感受努力营造性爱意境
非常笑话
无限精彩——成人世界的快乐元素!
图片
铃声
·[张惠妹] 给我感觉
·[和 弦] 笨小孩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吸引异性
  • 佛罗蒙男用香水
  • 登喜路红瓶的诱惑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千样数码精品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看悬疑剧时一名观众因为太投入,突然站起来叫道:凶手…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