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账不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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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1:19 沈阳今报 | |
隆积岳记者陈铁 从前人们总说“人死账烂”,但21世纪了这说法过时了。想要回欠账,法律就好使。 4月,王女士在东陵区文化东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所看好了一套“二手房”,立马交了购房款和2000块钱的中介费,还有什么过户更名手续费。中介所的工作人员王某,给王女士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明:“收到王女士交来的代办房产过户更名手续费贰仟元整。待办理 真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啥事都有个意外。在房产过户手续办妥之后,中介所经办这事儿的王某突然意外身亡。于是,王女士就同中介所发生了纠纷。 王女士要求将剩余的费用退还,中介所却认为钱是王某收的,事情是王某经手办的,究竟花多少钱,只有王某知道,而且票据也在王某手中,中介所以“人死账烂”为由,拒绝将余款退给王女士。 南塔消协分会在受理此事后认定,消费者是与中介所签订的协议,而不是与王某个人签订协议,“人死账烂”的说法但是没有道理的。经调解,中介所同意还款,但双方并不清楚到底要返还多少钱。消协分会建议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了解情况,最后,双方在消协分会主持下,达成协议:由中介所将剩余的800元钱送到消协分会,王女士凭欠据到消协分会取钱。至此,这件长达数月的房产中介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