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人猎杀八十八只鹭鸟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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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1:57 光明日报 | |
记者 郑北鹰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 今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苏州市3人拿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气枪,在这个市东渚镇的山上,猎杀了88只国家保护的鹭鸟。最近,这3个人被该市虎丘法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一年和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日前,姜某3人各自带气枪,到国家禁止狩猎区——东渚镇龙山一带打鸟。仅一个早晨的时间,就打得夜鹭、白鹭、牛背鹭共88只,这些鹭鸟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苏州市于2001年2月1日施行的《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也特别予以了明确。当这三人满载而归,得意忘形之际,被巡逻的民警当场人赃俱获。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