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偷牛贼”被判赔礼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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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3:10 温州都市报 | |
陈乃界 清风 骂当地村支书为“偷牛贼”的农民吴某,昨天被泰顺县人民法院判决:在当地政府宣传栏及村委会办公楼大门外墙上张贴启事,公开向村支书叶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现年50岁的吴某和49岁的叶某,均为泰顺县竹里乡某村人。经法院审理认定:今年1月6日,在一次村委会会议上,叶某和吴某发生纠纷,吴某当众骂叶某是“偷牛贼”。2月25日,叶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付5000元精神损失。吴某应诉后,在村委会办公楼大门外墙张贴《诚向社会聘请律师启事》及叶某的起诉状副本,还写道:“我有骂过叶某偷牛贼。叶某起诉敲诈5000元。”其后,该启事被人在下方空白处写上了一行字“要发财偷牛是惟一的好出路”。而后吴某又将上述启事张贴在该县司前镇政府宣传栏内。 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