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请出检察官做“裁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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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2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施坚轩记者俞明骁)公民不服公安不立案?请找检察院来监督。今天上午,市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已使公安机关对68件刑事案件开展立案侦查,其中已提起公诉的有31件。 据悉,今年1至8月,因检察机关的监督,公安机关对68件刑事案件、148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立案侦查,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1.5%和59.19%。到目前为止,法院已对其中的39人 2001年10月,本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上海申港家具有限公司原财务人员张某侵占该公司巨额资金,公安机关未予以处理。检察院了解后发现,公安机关在2001年5月曾就此案进行过立案侦查,但因主体身份难以确定等原因,作了撤案处理。检察院经过调查,证实张某的犯罪主体身份不存在问题,并于当年11月就此案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回复,称犯罪事实难以查证,已撤消刑事立案作为民事纠纷处理。检察院并未罢休,于2001年12月又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对张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今年6月,张某被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追缴违法所得3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