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昨推出6条便民措施执法单注明发动机号免奔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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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3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交警支队推出6条便民措施。今后,交警在路面执法需扣车时,要在强制执法单上注明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免违章者处理时来回奔波。 这些措施包括: 在驾驶员管理所办证大厅设立港澳台、现役军人、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办证窗口。 交警在路面执法需扣车时,将当场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并在强制执法单上注明,以免违章者处理时来回跑。 交通违章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或已缴纳罚款逾期(3个月)才来办理登记的,由各大队受理处负责办理;逾期罚金缴纳登记和逾期业务登记权限下放各交警大队违章受理处民警负责。 单位或个人申请在市区人行道上占道、破路面积3平方米内,在支路、小巷办理占道、破路的,由各辖区交警大队负责受理审批,符合条件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单位或个人申请在市区人行道上设置、施划“两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标志、标线的,由各辖区交警大队直接受理审批,符合条件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福州交警网”上设立支队长信箱,及时为民排忧解难。福州交警支队在网上设立留言版,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市民可利用网络查询机动车违章情况,办理交警各种业务,查询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