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19日起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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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0:28 半岛晨报 | |
晨报沈阳9月10日电(记者刘浏)记者今天获悉,根据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新生报到的实际情况,省招考办决定进行补充录取,具体规定如下:补充录取仍然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补充录取的院校为省内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含三校生专科)。外省院校原则上不进行补充录取。 三批本科补充录取的控制分数线执行各招生院校原录取分数线;高职(专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三校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凡未被高校录取和经高校研究同意退档的考生均可参加补充录取。 补充录取计划由省招考办下发各市招考办,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公布。 考生于9月19日~20日在所在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填报补充录取志愿。补充录取时间为9月23日~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