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机关财务管理“阳光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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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5:19 大众日报 | |
本报临沂讯 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程序,兰山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实施“阳光操作”,给大家一个明白,还领导一身清白。 该区规定,凡大额开支必须先请示汇报,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定期通报财务支出情况,合理制订财务预算;对大额和固定采购项目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质优价廉者胜;不正规发票一张不要,千元以上发票一率采用支票结算。同时,该区实行了“四支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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