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件的执法不公与隐性诉讼成本过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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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5:5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谢念 就在周仁杰历经8年的“民告官”、拿到纳雍县政府兑现的20余万元行政赔偿金前不久,贵州省十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汇报。 该汇报显示,1987年至2002年间,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2381件,一审原告胜诉率为28.29%,其中《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的1991年至2002年,共受理21299件。近几年来,行政案件受案数始终在2000件左右徘徊,当事人对行政案件不会告、不愿告、不敢告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与全国行政案件受案数持续上升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贵州“民告官”究竟难在何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分析了5大原因: 一是法院担心受理的行政案件越多、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越多,会影响地方对法院人、财、物问题的解决,因而不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机关可能败诉的案件,能推则推。执法不公或久拖不判,影响了法院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导致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有了行政案件也不愿诉诸法院。典型的是,某基层法院近5年判决的行政案件,竟然全为行政机关胜诉。 二是一些行政领导认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就是与行政机关过不去、不给面子,甚至就是影响了地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以消极对待行政诉讼,不应诉、不缴纳诉讼费、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甚至利用职权直接干扰法院的工作。当事人赢了官司,合法权益仍得不到保障,动摇了群众诉讼维权的信心。 三是隐性诉讼成本高。当事人不仅担心诉讼的输赢问题,更担心诉讼之后受到执法部门的不公正对待,因此具有重复管理特点的行政执法行为很难诉至法院。 四是有的行政执法机关用降格处理,或不提供实施行政行为依据的方式规避法律监督。 五是有的地方将司法机关当作推行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甚至要求法院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影响了司法中立的形象。 据报道,受人、财、物等制约,法院不同程度对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全省法院在1987年建立行政审判庭时就有行政审判人员206人,10多年过去了,仅增至250人,行政审判案件数量却增加了近9倍。不少基层法院行政庭为一人庭、二人庭,制约了行政审判水平的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