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用电不花钱?》追踪·供电承包者欲大事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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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6:52 江南都市报 | |
昨天,刊登了《严查熊坊村用电乱收费》报道的本报在南昌市青云谱区熊坊村一带遭到恶意收购,熊坊村的用电承包人也找到部分村民“协商”电费一事。 本报遭人恶意收购 昨天上午9时25分,家住南昌市青云谱熊坊村的熊女士像往日一样来到报摊前购买当天 据悉,《村干部用电不花钱?》一文见报后,每天的连续报道成了村民们必看的新闻。昨天,本报遭到恶意收购后,熊坊村一些村民就跑到其他地方购买,并复印当天的报道分给当地的村民一睹为快。 部分村民可下调电费? 据村民介绍,近两天,熊坊村村小组用电承包人找到村里几位“爱闹事”的村民协商,说本是同村人,何必要把事情闹大了,对电费价格不满意可以协商,没必要捅到《江南都市报》那里去,并向他们承诺,不要再把事情闹大了,叫记者不要再作报道了,你们几位的电费是可以下调的,每度电完全可以按0.56元收费。可昨天下午,熊坊村一负责人却来到本报,否认了和村民协商下调电费一事。 租户每度电收1.2元? 昨天下午,熊坊村第三村小组的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地租户向记者反映,该村小组的几个承包人很凶,每次收费时不准他们看电表,且每度电费还收1.2元,另外还要收过渡电的费用。他们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可每次都是杳无消息。随后,熊坊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民生向记者否定了每度电收1.2元这一回事。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投诉电话:0791-6849110,13197910665。 众多读者举报“三乱”现象 昨天,本报新闻热线依然非常火爆。连日来,本报接到上百个电话表明,我省“三电”现象仍很严重。 南昌市良种场陶先生:每度电费0.9元。另外把过渡电一摊,每度电就要1.2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熊先生:湖坊塔子桥熊村每度电1.2元至1.5元不等。南昌新建县乐化刘先生来电:乐化岭背林场每度电1.07元。南昌县八一乡李先生:八一乡大昌村每度电0.9元。南昌县南新乡程先生:南新乡一半电费按每度0.56元收取,一半电费按0.8元收取。南昌县小蓝乡陈先生:小蓝乡邓埠村每度电0.766元。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梅先生:青云谱朱姑桥梅村每度电0.78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桃花镇熊先生:桃花镇观鱼村每度电0.85元。南昌市熊女士:南昌市抚生路市家禽厂每度电1元钱。南昌县莲塘镇张先生:莲塘斗门村每度电0.7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桃花镇程女士:桃花象湖三角村每度电0.95元。 城乡电费难同价的背后 城乡实行电费同价后,电费为何降不下来呢? 1998年以前,全国农村生活照明电价平均每千瓦时0.67元,有的地方甚至高达每千瓦时3元至4元。这主要是因为转供环节多,农电市场转供环节多达4-5个,层层加价,大部分行政村及村以下电费由农村电工承包,“三乱”(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和“三电”(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屡禁不止,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再者,多家供电、多头管电现象挤占市场。由于县、乡(镇)供电机构分属不同部门和企业,无法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大部分乡(镇)电管站变成乡(镇)的重要财源,搭车收费严重。第三,农村电工数量多、素质差,行政村电力管理普遍采取由农村电工承包的办法,以包代管、缺乏监督。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承包人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是混淆目录电价类别和乱摊变损问题,如个别乡镇供电所,对养殖户用电不是按农业类电价标准计费,而是按工业类甚至是按生活照明类电价标准计费。(文/记者刘华)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