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纠纷案 以拍卖形式执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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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7:5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8月28日,大连雅苑大酒店,随着辽宁嘉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手中拍卖槌声最后一次响起,一台奔驰300型、两台奥迪100型轿车及13辆轿车、大客车以51万元的价格拍卖。至此,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拍卖的形式成功执结。 挑起重任 这是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是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被执行方为辽宁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2003年3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指定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接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方努力,以物抵债为申请方执行了7000余万元。6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向被执行方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将剩余的债务全部履行,然而,法院通过调查得知,被告方已经没有现金支付能力,只有15辆车(轿车、面包车、大客车)。可申请执行方又提出不愿接收15辆车。为了保护权益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决定拍卖15辆车,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火爆现场 拍卖地点设在大连雅苑大酒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嘉隆拍卖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此次拍卖活动。8月28日上午,雅苑大酒店能够容纳300多人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200多家单位和个人前来竞拍,就连当地的一些党政机关、司法部门、金融系统的领导也前来观摩。大连市工商局有关部门对拍卖活动进行全程监督。9点30分,拍卖活动正式开始。“一台奔驰300型轿车起价4万元,顿时现场呈现出激烈的竞拍态势,4.5万、5万、8万……最终这台奔驰被拍卖师以9.7万元的价格成交。随后,两台奥迪100型轿车也在激烈的竞拍中举牌20余次……上午11时,当拍卖师手中的小棰最后一次响起,15辆车以51万元的价格成交,高出预计底价(22.3万元)28.7万元,增值率高达129%,连拍卖师都发出这样的感慨:“我们多年从事拍卖工作,此次竞拍是非常成功的一次。”杨力金锋 记者 田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