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出租房屋税征缴有进展 个别出租户仍存在拒缴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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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2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丽)从8月1日起省会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开始代征出租房屋税至今,共征收出租房屋税40178元,与过去相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省会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介绍,从征缴的情况看,由于代征税开始前,通过张贴印发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宣传,有效增强了出租房屋户依法纳税的意识,大多数户主能积极主动纳税,有的一缴就是半年的税金。但由于代征税工作刚刚开始,一些出租房屋 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的,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除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征缴税款的同时,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取得较好效果。8月12日,结合征税工作,新华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与合作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时,发现一男子无身份证件,行迹可疑,就带回派出所审查。发现此人于今年春节在山西侯马打工时曾盗窃5万余元,是侯马警方正在追捕的犯罪嫌疑人。8月1日以来,结合征税工作,市区还新办暂住证3708个,新登记出租房屋350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