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冒险卖石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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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昨日上午,记者乘车上西临高速公路不一会儿,就见到有人卖石榴,看到有车经过时,两名妇女快速地向车跑来,没等问价,其中一人指着一袋子的石榴迫不及待地说,“二十元一袋”。还没等记者说什么,就急急匆匆给记者塞过来,嘴里说:“查得紧,不让卖!” 沿途像这样卖石榴的三步一堆,五步一群,有的甚至拿着几个红色的塑料袋“奋不顾身”地在路边挥舞。更有的农户坐在路边,直接把竹篮放在高速路上,只要看到有车辆车速慢下来,就啥也不顾,提着篮子围过去。记者粗略统计,沿途至少有二三十位农民在卖石榴。 按照《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如果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沿途卖石榴,既给安全造成了隐患,而且在“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之时,也影响了西安的旅游环境。 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渭分公司有关人士。据了解,这些农户和检查人员“打游击”,检查人员一来,他们就跑,检查人员一走,他们就来,很难根治。针对这种情况,管理部门表示他们将采取增加检查人员、定点执勤和流动巡查的办法,重点检查临潼到姜沟一带。 记者沿途发现,有一些车辆不顾交通法规随意停车购买石榴,也正因为有了市场,才使这些农户有了可乘之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提醒司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随意停车,如违反规定,处200元罚款,并吊扣驾驶证12个月。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人士表示,他们在加强对农户的检查的同时,对沿途的车辆也将加大查处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