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账目逃避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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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29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何晓阳 本报讯为掩盖虚报注册资本事实,黄某等3名合伙人竟狗急跳墙,销毁公司账目,妄图逃避责任追究。乐清法院昨天透露,该法院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罪,均判处这3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经该法院查明,1998年下半年,被告人黄健、黄建国、刘一平等7名股东在发起设立浙江汇龙包装印业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采取伪造乐清市道路基建工程公司等13家单位印章,并伪造债权、虚增机器设备价值等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不实的资产评估报告,欺骗登记机关,取得注册资本额为2380万元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后来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因害怕虚报注册资本事情败露,2001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健、总经理黄建国、副总经理刘一平等3人在永嘉乌牛项岙村一山上,把应当保存的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统统销毁,导致该公司虚报注册资本额无法查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