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服刑期间又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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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5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窦长海姚晓滨记者王兰)本以为被判刑就没事了,但没想到,在服刑期间又被检察机关重新立案追查。昨日,记者从铁东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挪用公款漏罪案。 据介绍,2000年3月14日,我市某银行信贷员孔某在任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将收取的12万余元住房公积金私自转入其朋友的账号,变现后使用长达6个月。同年9月18日,孔某得知犯罪行为被发现后畏罪潜逃,2001年5月24日投案自首,但却隐瞒其它几起挪用公款的犯 在家服刑的孔某做梦也想不到,近日,一封举报信引起了铁东检察机关的注意。通过初步侦查,发现孔某于1998年8月,趁返还某公司住房公积金之机,套出人民币7万余元转账支票一张,私自变现后据为己有;1998年5月至11月,孔某用同样方式将8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共计2万余元的转账支票变现后据为己有,这些犯罪事实孔某均未交待。 目前,孔某挪用公款余罪已被追查立案,此案正在深挖深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