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激怒醉汉 夫妻俩一死一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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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4:2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2003年8月27日上午,漳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抢劫案。宣判后,根据福建省高院签发的死刑命令,被告人曾某秋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2年9月15日凌晨,曾某秋酒后乘出租车到漳州市龙文区,下车时为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在一旁的林某见状说:“别丢脸了,为了一两块钱要打人。”曾某秋听后,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尖刀,朝林某的左胸部、左手臂等处猛刺五刀。在一旁的林某之妻王某见状,冲上 法院认为,曾某秋酒后因琐事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闽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