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关实行关衔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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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2:09 齐鲁晚报 | |
首批277人被授予海关总监、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的高级关衔 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首批海关高级关衔人员和海关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 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国务院授予海关关衔仪式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为海关总监、副总监和一级关务监督代表颁发授衔命令证书。 首批277人被授予海关总监、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的高级关衔。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授予海关关衔。继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之后,海关成为又一支实行衔级制度的队伍。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部分刑事执法权力,有很强的全国统一性和对外一致性,必须建立一支现代化、正规化和准军事化海关队伍。实行关衔制度,有利于强化海关垂直领导体制,有利于海关依法履行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海关纪律部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