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收费标准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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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四川省部分公安交通管理收费标准将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便民措施和省交通管理收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对符合免检条件的新车入籍,登记费将按170元/辆收取;对符合两年一次年检条件的机动车辆,年度管理费合并计收标准按170元/辆收取;超过70周岁被注销驾照未满两年,需复试合格后方能续驾的驾驶员,复试收费标准按驾驶员考试登记费标准减半收取,即280元/人;参领准驾Z类车型驾驶证,考试登记费按560元/人收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减半收取。(许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