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局长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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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9: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傅乔成通讯员蔡宗谋)日前,安溪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安溪县民政局局长叶宗孟、副局长兼工会主席黄延能分别被判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1999年8月,被告人叶宗孟、黄延能调入安溪县民政局任正、副局长后,为加强统一管理,平衡各股、室的现金收入,在被告人叶宗孟支持下,安溪县民政局成立局工会,由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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