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施工扰民亮“王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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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0:04 现代快报 | |
通讯员 金勇军 记者 鲍铭东 快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南京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本月起正式推行文明施工管理的“硬杠杠”。全市所有工程合同价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这在全省还是首家。 根据南京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联合印发的《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施工单位须制定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情况,应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该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尤其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施工进出车辆在装运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施工现场应设置整洁、牢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并设置夜间警示红灯;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流入下水道或河道,造成下水道和其它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通或修复;施工现场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回填平整;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挡以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应制定防治扬尘的制度和措施,定时、定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可能产生烟尘的废弃物;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和便民;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等等。 该规定明确了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全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管理部门,有了这一硬性规定,管理部门整治屡禁不止的施工扰民现象就有了“杀手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