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店监管实行“扣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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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0:4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田巧萍 通讯员 陈南溪)每年度设总分75分,违规一次扣一次分。记者昨从武汉市药监局获悉,本月起该局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实行“扣分制”。 “武汉市药品零售药店违规扣分方法(试行)”将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分为五类35种,扣分分值依据违法违规情况,分为25分、20分、15分、10分、5分五个档次。 扣25分的情形有:销售假、劣药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使用失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知道是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储存等便利条件,涂改、伪造或使用失效进口药品相关资料。 累计扣分达25分,取消已获得的“质量信誉药店”称号,停一年荣誉申报资格;累计扣分达35分,《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验证缓检;扣分达45分,在市药监局网站上予以通报;累计扣分达55分,市药监局下文通报,暂停药店所在企业法人开办新零售药店资格;累计扣分达75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