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告“气体厂”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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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1:22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军)一对夫妇使用一个无法确定检验期的旧氧气瓶到天津钢厂医用气体厂充装氧气时,氧气瓶发生爆炸,丈夫当场被炸身亡。随后,在爆炸中也身受重伤的妻子要求天津钢厂医用气体厂和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但两审之后,这名妻子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1999年9月27日上午,裴某和丈夫杨某运一氧气瓶到天津钢厂医用气体厂第二充装车间 本案成讼后,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当庭表示自愿以社会资助方式给予裴某及其家庭一次性医疗、生活资助费共计14万元。但此举未能令裴某满意,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裴某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审理,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依法维持了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