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为何屡被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1:22 今晚报 | |
多发的自行车被盗案件,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日前提起公诉并做出判决的一系列盗窃自行车案,剖析了盗车案件的特点和原因。团伙作案猖獗 经分析多起案件可以发现,参与盗车的犯罪分子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犯罪分子文化程度一般不高,多为初中、技校文化。盗车者多为贪图享乐、好逸恶劳、无正当经济来源 从作案时间、地点上看,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集中在晚上10时到凌晨3时之间,此时人们一般已经入睡,盗窃行为不易被察觉。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住宅小区,尤其是没有存车处的小区,车辆都在户外随意放置。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选择在白天人多时作案。他们作案时,别人往往以为他们是在开自己的车。银行门口、报刊亭附近停放的车辆都是他们的“目标”。失主大多以为停放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公共场合是最安全的,犯罪分子却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自行车被盗三大主因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导致自行车被盗案件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三。 地下赃车交易的存在。目前有一定数量的人购买旧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收赃者、销赃者为盗窃者实现了经济目的。有的不法分子专门收购赃车进行转卖,也有的把赃车进行重新装配,改头换面再出售,个别修理自行车的人也参与其中。如杨某等3人所窃车辆有6辆电动自行车、4辆日本车,均已低价卖给了一宫附近的收车人,其中一辆价值1422元的电动自行车仅以80元出手。据悉,一宫、西市大街等处聚集不法收赃分子较多。 住宅小区无存车处或不能满足需求,致使散放在外无人看管的自行车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而物业部门对进出人员管理松懈也是导致丢车的原因。 另外,车主丢车后不积极报案也对打击犯罪不利。在上述杨某等3人盗车案件中,犯罪分子交代盗窃日本车几十辆,但由于没有失主报案,无法从法律上认定犯罪,也无法将车辆归还车主,不能对盗窃者依法定罪量刑,削弱了打击盗车犯罪的力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认为丢的车值不了几个钱而不报案,这种认识不利于社会整体治安形势的好转,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是在纵容犯罪。为此,检察机关呼吁失主丢车后应及时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