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大货两闯大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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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3:27 北京青年报 | |||
高杉 张荣欣 本报讯同一辆外地大货车,由不同的司机驾驶,先后在本市交通肇事两起事故,造成两个家庭的4人死亡。这辆车的所有者是一私人企业。 9月6日早晨6时10分,在京津塘高速公路进京方向28.4公里处,徐某驾驶车号为津A/77742的“斯太尔”平板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正在硬路肩上人工加油的普通货车剐撞后,“斯太尔”右前部又将正在加油的牟某和妻子董某撞出,造成夫妻二人当场死亡。 还是这辆津A/77742“斯太尔”大货车,今年5月20日由梁某某驾驶,在健翔桥违章行驶,没有注意限高标志,所载集装箱从车上翻落,当场砸死两名园林工人(叔侄俩)。梁某某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车辆所有单位是一私人企业,第二起事故发生后,该企业负责人仅仅表示要“把这辆车卖掉”,而丝毫没有反思自己对司机教育不够、管理不力。看来,企业的车辆出了事故,仅仅处罚司机,是不能触动法人、车主的,应该有相应制度,弥补这一漏洞,让法人和车主真正对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负起责任来。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市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现在运输企业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廉价雇佣外地司机,这些司机来源不清,素质参差不齐,出了事故,企业就把司机辞退了事,然后再重新雇佣司机,反正有车本的人多的是。司机队伍不稳定,企业对司机根本谈不上教育管理,这是当前专业运输行业最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