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敦睦路“黑老大”王张勇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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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4:1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9月12日,在郑州市敦睦路服装市场一带欺霸一方的以王张勇、李玉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主犯王张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主犯李玉杰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29名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被依法判处 法庭审理查明,以王张勇、李玉杰为首的1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自1999年以来,在郑州市敦睦路服装市场一带逐渐形成黑恶势力。他们在郑州市一马路办事处工作人员李玉兰、李启军的纵容下,在敦睦路服装市场强行收取摊位费、会费,寻衅滋事,随意殴打商户,并非法购买枪支,先后实施了抢劫、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抢劫数额达7万余元,非法买卖枪支7支,致使3人轻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各被告人还分别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虚报注册资本、抢劫枪支等犯罪行为。②13 (宋红霞 吴丽娜 李建华)河南日报2003-09-14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