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要价现象普遍 殡葬业收费何以为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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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12:29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宁9月14日电(记者钱荣)在死者脸上略施粉黛便要价数百元;成本一二十元的花圈售价达一二百元;成本仅七八十元的骨灰盒也可以卖到几千元。记者近日在西宁殡葬业市场采访时发现,很多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单位不明码标价,漫天要价现象普遍。在青海省人民医院附近经营一家殡葬用品商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殡葬用品都是这个价,大家要的都高,我也就不可能低价出售,况且很多人还认为越贵对死者就越尊重。” 殡葬业是否就能随意开价,收费又何以为据。记者为此采访了青海省民政和物价部门。 青海省计划发展委员会价格处有关负责人柴森说,殡葬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然存在垄断,为此,2002年,青海省将殡葬服务纳入听证管理。同时对殡葬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调节价3种管理方式。其中,火化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运尸、停尸、寄存费和租赁费用则实行指导价,其它项目费用均由市场调节。而殡葬用品价格则全部放开,全部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西宁市民政局社会处处长史平说,由于殡葬用品和大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已全部放开,而西宁市殡葬工作机制又不健全,民政、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相互协作不够,因此无法从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上预防和杜绝殡葬业存在的问题。目前,除火化以外的殡仪服务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已形成跨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封建丧葬用品的泛滥。 西宁市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大致有3种:政府兴建、民政部门主管的殡葬事业单位,即殡仪馆;按青海省公墓建设规划,由省民政厅审批的股份合作或民间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公墓;各类自主经营的社会化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对前两种市场主体以民政部门管理为主、工商部门进行市场监督,后一种主体的管理为事前审批和事后追究,其生产、经营殡葬用品、开展殡葬服务须经民政部门前置审批许可、登记,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而目前,除由民政部门批准的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单位外,卫生部门的各大医院均设有尸体存放、整容、化妆、悼念、祭奠场所和服务项目,给管理带来了困难。西宁市物价检查所所长丁发英说,虽然殡葬用品和大部分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也不能随意要价。根据规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能剥夺顾客的知情权,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等行为,消费者可拨打物价部门设立的电话举报。但死者家属往往存在“就这一次”、讨“吉利”等心理,因此即便存在不合理也很少举报。 对于殡葬业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关人士建议,应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尽快制订殡葬管理办法。同时,成立专门的殡葬管理部门,设立执法大队,依法对殡葬服务和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及公墓进行管理。此外还应成立殡葬协会,以规范行业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