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调走仍负责任内过错 武汉追究行政过错动真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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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17: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4日电上月,武汉市监察局发文通报部分城区私屠滥宰问题责任人查处情况,11名行政人员因不作为受到撤职、降级等不同程度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一位区屠管办负责人,4个月前已调走,因任内过错依然受到严肃追究。 9月11日,武汉市监察局一组最新统计表明:1—7月,全市共查处各类行政“乱作为”、“不作为”问题96起,处分党员干部83人,其中38人受到党纪处理,70人受到政纪处理, 武汉市监察局副局长洪子华认为今年监察工作至少发生了两种变化:过去武汉市也调查行政过错,查后多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普遍动用党纪、政纪处分手段;行政过错追究同查处违法违纪一样,正成为武汉市政府各部门和纪检监察的重要工作。 8月6日,武汉市新洲区一渔政管理站部分执法人员违规上路拦车查处蛙贩,收了罚款,青蛙没有放生,让货主拖走。新闻媒体曝光后,监察部门迅速调查,2天内查清事实,全额追缴4000元罚没款;6人暂停执法活动,离岗学习;4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 “拒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最有效手段,就是从严治政。”8月份,根据市长李宪生的指令,武汉市监察局向社会公开披露10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请群众监督。 截至8月底,武汉市领导就群众举报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直接向市监察局批示50多件次。 据了解,在已出台执法责任制基础上,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正起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过错追究工作,加大行政过错追究力度。(来源:中广网作者:记者夏大成、王志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