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排煤矿复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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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4:59 山西晚报 | |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康梅芗)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会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四个部门汇报了全省煤矿整顿验收工作以及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等有关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省煤矿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对下一步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参加会议的11个市地的市长、专员表示,要采取果断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尽快见到效果。 8月19日以来,我省认真贯彻“8·18”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对全省煤矿进行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彻底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改。目前,大多数市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要求:要坚持标准,坚持程序,坚持条件,坚决把好煤矿复产验收关,决不能虎头蛇尾,草率从事。 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组织验收,标准不能降低。要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5号令规定的20条基本条件,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继续整顿,到年底仍不合格的要由各市地政府按关井的“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务必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省督察组要对验收合格的矿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市、县一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复产验收的意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对于条件不成熟的煤矿,要加大投入,加快整顿,坚决反对以停代整。 第二,进一步加大关小力度,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凡是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特别是要求8月底前关闭到昨天未按标准关闭的66个矿井,要严格按照“关井六条标准”关死、关实;对没有按期上报今年10%关井任务名单的市地,以及去年发生重特大事故但未按规定足额上报15%关井名单的市地,要立即按要求足额上报关井名单,并立即进行关闭,否则不能进行复产验收。对非法煤矿,要从重从快打击。 第三,要认真贯彻国办发200358号、60号文件和36号明电精神,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各煤炭企业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煤矿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设施完善和现场管理工作,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大对煤矿劳动力队伍的管理,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进一步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二是要坚决杜绝各类煤矿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国有煤矿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突击生产;乡镇煤矿要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能力组织生产。三是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第四,继续坚持关小上大,努力搞好能力置换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地方煤矿的兼并、改造和重组步伐,加快淘汰9万吨以下的煤矿。 第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市地政府的一把手要对本地的煤矿安全工作负总责。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