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恋爱失身就告男友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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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8:24 现代金报 | |
通讯员汪彬袁志琦记者潘君耀 金报讯“我被人强奸了,我要报案。”前日中午,江北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来了两名年轻女子,其中一年纪较大的女子气愤地说,她年仅17岁的妹妹被人强奸,要求民警迅速把那个男的抓起来。 民警当即展开侦查,但侦查的结果却令人啼笑皆非。原来自称被强奸的是17岁女孩刘某,四川重庆人,在江北洪塘某厂打工。在和同乡谭某谈爱过程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因刘某怕男的变心不娶她,遂把自己的担心告诉其姐姐,姐姐一听,教训了妹妹一通,要她报警去告男的强奸,让男的日子也不好过。 据了解,8月27日上午,刘某经人介绍与谭某谈朋友,谭将刘带至自己的暂住房内,两人随后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刘某便想,既然这样了,就做谭的女朋友吧。谭某几次到她厂里找她,也真诚地说要将她带回老家成亲。 9月7日凌晨,刘某下夜班之后去找谭某,商量和他回老家的事。谭某对天发誓叫她放心,两人随后又一次发生性关系。过了两天,刘某心里还是不踏实,就把这事告诉了姐姐。姐妹俩找到谭某,要谭某给个肯定的说法。谁知谭某面对责难,口气突然硬了起来,一声“你们说怎么办”,于是双方就闹翻了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