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应放任“殡葬暴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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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8:2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在死者脸上略施粉黛便要价数百元;成本一二十元的花圈售价达一二百元;成本仅七八十元的骨灰盒也可以卖到几千元。“死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利润一般都超过300%,最高的甚至可以达到1000%~2000%。”这个老板的话,确实让人吃惊。(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05版) 丧葬的气氛是肃穆的,家人的心情是沉重的,“最后一次”在逝者身上花钱,谁会与 消费者不“讨价”,殡仪服务商不“还价”,政府有关部门难道也不“管价”吗? 据报道,民政部将调整、修订有关殡葬管理的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殡葬用品市场。但殡葬服务行业的管理并不仅仅是民政部门的事儿。比如“暴利”、“欺诈”、“强买强卖”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则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的执法范围。然而,面对“殡葬暴利”,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却很不到位。如面对记者有关“殡葬暴利”的询问,贵阳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就拒绝回答,而且不愿提供主管领导的电话号码。西宁市物价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等行为,消费者可拨打物价部门设立的电话举报。”这其实是消极和被动的体现。因为“殡葬暴利”早已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而且相当普遍,这难道还需要举报吗? 当然,我国殡葬服务价格方面的混乱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垄断为暴利提供了便利,一些人在办丧事时的互相攀比助长了“殡葬暴利”,我国关于丧葬服务方面的制度还不太完善等等,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显然是直接原因。只要政府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仅凭现行的法律和规定,也完全可以有效地遏制目前的这种混乱局面。 丧葬服务是一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政府各职能部门应该主动地行动起来,切实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大河报2003-09-15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