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合议庭”遭冷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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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0:33 汉网-武汉晨报 | |
至昨日,汉阳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40天。 40天来,这个我市首家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妇女维权法庭,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仅3起,其中处理1起。尽管在处理的时间上较以往大大缩短,但法官们发现,“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观念仍在不少妇女思想深处挥之不去。“妇女维权合议庭”似乎并没有得到想像中的“青睐”。 7月25日,我省出台首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后,汉阳区法院迅速作出反应。据了解,该合议庭着重解决家庭暴力、财产纠纷、侵犯权益等妇女维权案件。对家庭暴力等案件实行快审快结。 成功制止首例投诉家庭暴力案 小李和小刘结婚已经有几年了,最近小李发现妻子小刘经常晚上回家很晚,问原因,小刘也不说。几个月过去了,实在受不了的小李提出离婚,可妻子死活不同意,为此,小李经常借故打妻子。 7月30日的晚上,小刘又回晚了,刚喝过酒的小李挥拳重重地打在妻子的脸上,鲜血顿时从小刘的眼角往下流。 第二天,小刘看到报纸刊登汉阳区法院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消息,便来到法院咨询,她也成为合议庭成立后接待的第一位当事人。 合议庭接手该案后非常重视,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迅速和妇联、街道、社区取得联系,并将小李传到法院了解情况。 首先,法院对小李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训诫,而后通过耐心的劝说,小李当着法官的面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再也不打人”。 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被及时制止了。 判决更加人性化 “妇女维权合议庭”李晴云法官说,为避免暴力事件的再发生,经和有陪审员资格的妇联干部商议,法院最后判小李、小刘两人离婚。 “这类离婚案,以前我们考虑更多的是两人是否有感情,不会将制止暴力行为放在首位,而且多半不会判两人离婚。”李晴云说,“但法院不判两人离婚,暴力事件很有可能还会发生,妇女的权益还可能受到伤害。” 如今,合议庭在处理离婚案时,则更多地考虑到家庭暴力因素,即以保护妇女、制止暴力的再次发生为主要目的,使法律更显人性化。 提高妇女认识任重道远 长期办理离婚案的李晴云说,由于受中国几千年传统思想的影响,不少妇女在法院办理离婚时,即使有家庭暴力也很少谈及,“打自己老婆不犯法”的思想仍在不少男性中根深蒂固。 “制止家庭暴力,妇女自身反应很重要,当发生第一次时,妻子就要严厉地向丈夫表明态度。”她说。“如果广大妇女不提高认识,不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社会各界不联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妇女维权合议庭就很难热起来。”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