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万元承包景区经营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1:4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陈忠 本报讯9月12日,永嘉县大若岩镇政府与永嘉县邮电旅游公司签订协议,将大若岩景区的石门台、十二峰、埭头古村等3个景点的旅游环线营销经营权,承包转让给这家旅游社,承包期为3年,承包金额共计130万元。 大若岩景区是国家级风景区楠溪江的重要景区之一,永嘉县邮电旅游公司总经理叶庆丰说,包下大若岩景区的3个景点3年的营销经营权是一次尝试。旅游社作为组装旅游产品的功能,应有吃、住、行、游、购、娱等功能,这次承包了景点的经营权,有了自己的产品,还参与了旅游市场的经营,会把旅游产品做得更好,从而把大若岩景点推向市场,他们计划推出大若岩旅游环线等。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胡跃中说,三景点经营权转让是旅游资源的合理组合,是有益的尝试。目前,民营资金投入楠溪江旅游建设项目有十余个,投资总金额逾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