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源药业董事长诈骗案昨再审 仍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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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1: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9月15日电(郑东、燕林)以合作经营为幌子,武汉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在京山县骗取1000多万元。荆门中院昨日透露,该院近日再审此案,认定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名成立,改处罚金20万元;对该公司董事长吕连祥仍维持无期徒刑和罚金10万元的判决。 重审查明,1993年8月至1994年3月,吕连祥在武汉组建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到1997年 在如此经济状况下,1997年4月至11月,吕连祥隐瞒事实真相,代表华源公司以合作开发经营药品“脑宁康”为幌子,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与京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新市供销社、棉花公司等单位签合作经营协议,骗取现金1079万元。 2001年9月,荆门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华源药业公司罚金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1000多万元。同时判处吕连祥无期徒刑,罚金10万元。该公司和吕连祥不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