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姑娘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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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2:01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来沪工作的浙江姑娘李春丽向公司提出诉讼,要求公司向社保局缴纳她工作期间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结算其它拖欠的工资和福利。9月11日,普陀区法院判李春丽赢了这场官司。这是自去年9月1日《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后外来人员据此受到保护的首例案件。 去年3月,李春丽被上海一家电气公司聘为业务员,后来担任了公司驻镇江办事处的业 普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在辞退员工时没有经过工会批准等法定程序,所以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支付李春丽业务提成费、工资、福利费22831元,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损失1450元,并按照去年9月1日颁布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向社保局缴纳从去年9月1日至辞退李春丽时的保险费655元。 (华碧方龚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