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心干起“私人侦探” 跟踪窃听偷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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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2:43 千龙新闻网 | |
私人侦探广告 [千龙网记者蒲红果9月12日报道]去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负责人严肃指出:“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的。那些所谓‘私人侦探公司’,都是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 显然,对于“私人侦探”,国家工商总局是严令禁止的。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 调查中心干着“私人侦探”的活儿 9月11日,记者以一名需要提供私人侦探取证服务的顾客身份,对一家名为“盾辉”的调查公司进行了暗访,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十分谨慎地接待了记者。记者告诉这位工作人员,自己一位做老板的朋友怀疑在南京打理分公司生意的妻子有婚外性行为,需要找人进行取证。 “你找公安局去,要不直接报案呀!”工作人员以试探的口吻对记者这样说。“这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报什么案呀?”记者反问道。“那你也可以找南京当地的调查公司呀,还省掉一部分经费。”工作人员还是很防备,看样子怕遇上执法部门或记者暗访。“这位老板朋友不是在北京吗?”记者说:“如果办不了,我另寻高人。” 当记者表示他们要做不了,将另找别的公司时,这位工作人员马上转变态度,表示“可以做”,但除了正常收费外还得付两个人往返南京的差旅费。记者问“正常费用”是多少,工作人员说,得看客户要调查到什么样的程度,难办的事儿收费肯定高,一般的在2000元左右。 记者在北京暗访发现,不少法律服务机构均有“私人侦探”的业务。他们大多取名“××社会调查中心”、“调查事务所”,如:×聚来社会调查中心、×信快克社会调查中心、×正伟业调查中心、×正×辉联合调查事务所……业务范围多为婚姻解疑、寻人取证、各类调查、护卫人士、调出原因、查出真相……而且,都许诺绝对保密、快速、高效,完完全全的取“调查中心”之名,行“私人侦探”之实。 “私人侦探”在一些地区“大张旗鼓” 据济南时报8月25日报道,山东省产生了首批12名“私人侦探”,而且已接下5笔调查业务。25日,济南邦众商务信息调查咨询中心总经理周焕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几天的招聘和反复斟酌,包括他本人在内的12名“私人侦探”正式产生。据周焕波介绍,这12名“私人侦探”中,拥有本科学历的1人,专科学历的7人,中专1人,高中2人,初中1人;年龄最大的63岁,最小的25岁;复员军人2名,曾经干过公安、武警的5人,其他5人分别是学体育、法学、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专业的。 周焕波说,他最初不想要女性,但最终还是选择了1名女士。该女士大学毕业3年,曾经当过大学老师。周焕波介绍,这名女“侦探”主要负责调查中心的内勤工作,并要逐渐学习调查业务。他认为,首批“私人侦探”在政治素质上都是过硬的,党员7名,团员5名,年龄最大的是一位退休的派出所所长。据千龙网记者了解,该调查中心的第一笔标的额为80万元的调查业务,目前已经展开调查,而且进展十分顺利。 千龙网记者了解到,自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来,“私人侦探”在重庆、海南、广州、上海、宁波、泉州等地有“大张旗鼓”的架势。私人侦探“福尔摩斯”现身泉州、一幅幅“私人侦探”广告出现在海口、沈阳家长聘请私人侦探跟踪孩子行踪、中国的“私人侦探”公司在重庆开峰会……的报道不断出现在报端。“我们终于迎来了春天。”一位以查“二奶”闻名的“私家侦探”兴奋地告诉媒体记者。 虽然不合法却有大市场 众所周知,在中国国内,“私人侦探”还不是一个合法职业,但是,它却有一定的社会需求,使正在从事这项工作的“私人侦探”们的日子还算好过,也算得上社会中的高收入阶层。也正因如此,虽然名不正、言不顺,想迈进这道门槛的人却一年比一年多。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国家不允许设立“侦探公司”的规定没有改变,尽管根据世界商标知识产权权威组织——尼斯联盟规定,“侦探公司”属于服务类商标,但是有此商标并不是就可以登记注册此类公司。 “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私人侦探’迟早会成为一项职业发展起来,目前这种地下生存状态只是暂时的。”内蒙古通辽市的张耀辉律师说,已经有法院认可了“私人侦探”提供的证据,司法制度上开了口,就会有人愿意从事这个职业。再说,谁主张谁举证,这对于毫无法律知识的一般百姓而言,是相当困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私人侦探”有它存在的空间。 “近来,私人侦探机构似乎又有了公开发展的苗头,虽然多数没有以‘私人侦探’机构名义,而是以‘某某调查机构’的面目出现。私人侦探机构的出现与当前进一步强化诉讼证据有关。”著名诉讼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认为,随着诉讼证明制度的规范化,对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千方百计收集证据,而有的证据通过一般的方法难以获得,这就刺激了私人侦探的出现,形成一种市场需求。 “私人侦探”前路迷茫 且不论“私人侦探”是不是迟早会成为一项职业发展起来,地下生存状态是不是暂时的,就目前“私人侦探”行当的情况看,是十分混乱和不“规矩”的。记者在暗访中发现,这个没有合法身份的职业“软肋”还真不少。 软肋一:以盯梢为业挖隐私赚钱。宁波甬城出现了一些“私家侦探”公司,专门替雇主调查指定对象的私人情况,搜集雇主所需要的证据,从中牟利。和平街北口一位“业内人士”称,他能搞到客户所需的各种照片,他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婚外恋时,主要是对被调查者进行全天候跟踪监视,伺机进行偷拍、偷录、偷摄,而帮人进行债务调查时,则主要是通过关系到银行、税务机关、工商部门查找被调查者的账号、税单、工商登记等凭证。 软肋二:收费贵手段低劣、违法。“如果是步行跟踪某人,每小时收费是300元,需要我们汽车跟踪,每小时收费600元,亦可以承包案件,查包二奶要4000元。”这是某调查中心的“私人侦探”报的价。“雇佣他人收集信息本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目前的私人侦探机构多数是靠非正当的手段收集资料。例如,窃听、窃照等等,而使用这些手段本身就是违法的。”张卫平教授说。 软肋三:高风险。“私人侦探”机构在社会调查的名义下,在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之间寻求自己发展的空间,即所谓打擦边球。正因为如此,“私人侦探”机构必然属于“高风险”行业。另外,“由于‘私人侦探’的行为极容易侵犯隐私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安全感,因‘私人侦探’行业是不宜提倡的。”张教授认为,我国在保护隐私权方面的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以侵犯他人的权利为前提。获得个人数据、信息必须事先经过批准,并且要使用公正的手段。由于“私人侦探”并不具有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公开的、强制的手段,那么他们开展活动往往是秘密进行的,这就容易侵犯个人的隐私权。而侵权,往往会带来冲突,这种冲突又有可能引起更大的争端,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显然是不利的。 有人预言,“私人侦探”要走向合法化,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