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鼠十年吞保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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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4:28 钱江晚报 | |
屠传宏 王佩岚 朱世海 2003-9-15 本报讯一名保险代理人通过种种手段,10年间侵吞投保人保费累计24.7万元,并携款外逃两年之久。日前,奉化市法院公开宣判王光兴贪污犯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现年50岁的王光兴10年前是一名保险代理人。1992年9月至2000年5月,王光兴在为某单位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过程中,向该单位收取了共24万余元的保险费。他在发票上做了手脚,其中7万余元保险费落入了他的私囊。后来,他在为不同被保险人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采取各种手段侵吞保费。2001年1月,王光兴将某单位12万余元职工养老退保金全部攫取,携款外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