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窃贼求情有术:偷公不偷私能否判轻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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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5: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5日电据南京日报报道,减刑出狱后的短短5个月里,南京六合区朱某竟疯狂偷窃27次。可笑的是,他在被法官提审时,竟以自己偷的都是“公家的东西”为由,要求从轻处理。 朱某今年53岁,住在南京六合区山潘村。1999年,朱某因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去年9月底,在狱中表现不错的他被减刑释放。回到家后,朱某刚开始还以打短工维持生活 他和陈某一起,一人入室,一人“望风”,几乎将六合区新华路、杨村路等的门面房、专卖店、超市偷了个遍。其间,朱嫌两人作案分赃麻烦,还屡屡单独作案。直到今年3月3日凌晨,朱在扬子七村某礼品店行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面对审讯,朱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警方详细统计了一下,发现他在短短5个月里,竟然作案27起。朱某也知道自己属累犯,要被重判。几天前,他在六合区人民法院接受提审时,竟说出一句让法官哭笑不得的话:“我虽然做贼,但我也知道私人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不容易。所以我偷的都是专卖店、超市里这些‘公家的东西’,能不能对我判轻点?”(通讯员正权记者倪秀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