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杀子分尸抛河 邻里50人陈情法院请求免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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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23:32 辽沈晚报 | |
本报鞍山消息(徐琼 特派鞍山记者 张健) 岫岩女徐某杀死自己的儿子江某,并分尸抛河。其归案后,余某所在地50多人联名写信向法院陈情死者“为祸一方”,为徐某请求从轻处罚。记者昨日获悉,9月11日,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鞍山中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徐某现年65岁。其长子江某,卒年44岁,江某曾以家庭琐事杀害了其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江某刑满释放归家后,经常扬言要杀死徐某和她的孙子。徐某渐生杀 2003年3月2日上午9点,江某的旧疾癫痫病发作,栽倒在自家院内。徐某即见江某拖至空房西侧,持斧猛击江某的头、面部数下,致其被害人脑损伤而死。其后,徐将儿子的尸体分解,将部分尸块抛到河中。 案发后,徐某邻里50多人向警方及法院联名写信,力陈被害人为祸一方,“徐某将其杀死是为民除害”,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鞍山中法审理认为,徐某因与被害人关系不睦而产生杀人之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其死亡,杀人后又分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理应依法从严惩。鉴于此案是家庭内部纠纷引起的杀人案件,且当地居民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