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师诡称贪污为国 最终难逃八年牢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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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1: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邓婷) 9月15日,56岁的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勘探局工程师李志伟,被二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1996年4月至1998年10月,李志伟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九五”科技发展“勘探生产管理软件研制”项目负责人的机会,先后共计提取110万元项目资金借给朋友用于高息存款、炒股等活动。而在两个月前的7月10日,李志伟在接受法官调查时辩称,他挪走这 法院最后查实,1999年2月,项目研制工作停止后,李志伟并没有像他所说的用110万元启动项目,而是谎称110万元已作为外协费全部用于项目而将该款据为己有。2002年3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在了解资金情况时,李志伟坦白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追缴回69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