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籍打工少年不幸遇难 父母亲借债打赢官司(09-16 07: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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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6:3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楚明)昨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对一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宣判,终于听到胜诉的判决,10多名在广州打工的湖北籍打工者围着原告,喜极而泣。 原告余胄启、熊翠容是一对夫妻,家住大冶。2001年11月15日,他们15岁的儿子余海灿瞒着家人,只身到广州市花都区一私营公司学驾车,随后在该公司所属的石场打工。去年 救治余海灿期间,家境不好的余胄启、熊翠容四处借钱,共花去医药费11.3万余元,该石场仅支付3.3万余元。今年3月15日以后,余胄启、熊翠容多次要求该石场支付医药费和赔偿未果,遂向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定结果为:余海灿系工伤死亡;所在的石场应支付原告各类费用8.1万余元。余胄启、熊翠容不服,向花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为给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余胄启、熊翠容先后借了5万多元钱,10多次来回奔波在大冶和广州之间。 昨日,法院审理认为,余海灿与被告虽未签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余海灿在劳动中受伤并致死亡,被告应赔偿死者家属各类费用13.19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