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热议“押证”事件 押证违法VS有益尝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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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7:03 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渐飞实习生孟兵、姜科 “根据有关法规,保安无权扣押他人证件。”《外人进入要押有效证件》见报后(详见昨日一版),武昌刘施杰等数十名读者来电批评“保安押证”行为。但也有不少读者认为,外人进小区押证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只要“有押有还”,也未尝不可。 刘施杰是一名律师,他最早打进电话指出,根据《身份证管理条例》等法规,他人不得随意扣押证件,尤其是居民身份证。因此,保安的这一“高招”首先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脚。 青山读者王女士等读者认为,保安此举会使造访者很尴尬,势必疏远业主与亲朋好友的关系。 而汉阳的谭先生、汉口的张女士等提出质疑:对心怀不轨的人来说,押上假证后一样可进小区犯事。押证可打这些人一个措手不及,但天长日久,人家有了准备,押证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约三成的读者认为,“保安押证”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桃园社区的周女士称,居民小区是众业主的居家场所,外人不能随意出入。保安扣押外人证件,可让不法分子有所顾忌,能保障小区安全。武昌梅苑小区的张先生也称,押证后,假若出现异常情况,会有据可查。正在推行“押证入门”的汉口航空小区的不少居民则反映,采取这一措施后,小区内出的事明显减少了。 另有不少读者还提出了建议。航天花园的刘先生称,物业公司可在保安值班室内安装内部电话,有客人造访可先与业主联系,经核实后再让其进入;青山的李先生则建议强化小区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严格采取“实名制”,仔细核验证件并作登记。东亭花园徐小姐认为保安可借鉴一些单位的规范管理方法,先给来客一张回执单,需经所找目标人签字后才能出门。造访者事后如不交回单,可打电话核实。同时,也是最为关键的,保安队应加强巡逻,而不能完全依赖某项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