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新条例昨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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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7:27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进、特约记者张国祥、通讯员李钧报道:修改后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昨起正式实施,市民打的更方便。 过去,乘客在批准设置的地点方可招手拦车。由于停靠点较少,市民乘车不大方便。新条例允许司机在非禁停路段临时停车,方便乘客上下。同时,在禁停路段也将设置出租车停靠点。新条例首次明确:机场、车站、码头和旅游景点应设置出租汽车营业站,并向所有 据介绍,武汉市现有出租车12137辆,的士司机近3万人。可大部分司机没有与出租车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为司机办理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统筹保险。 新条例则规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驾驶员的社会保障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做出重要决策前,应当征求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意见。”这意味着新条例赋予了出租车行业协会“一票决策权”。据了解,这是武汉市首次在地方法规中赋予行业协会这种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