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享受低保人员需做义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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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8: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既然享受领取社会救济金,就应多尽一份社会公益性劳动的义务。浙江省民政厅新近出台一项规定,全省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劳动的城乡低保对象,将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这项新规定,在浙江全省50多万享受低保的人群中,有10余万人将要做义工,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劳动的,必须持有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浙江省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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