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飞贼”偷钱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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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8:48 时代商报 | |
一位从山东到大连的19岁打工仔,白天打工、夜间出去盗抢,两年时间作案32起,盗抢现金10多万元。盗抢所得用于游山玩水,甚至施舍给有经济困难的熟人! 9月7日凌晨,当这个嫌犯在沙河口区兴工街的碧海公寓集体宿舍盗窃时,被兴工街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这个盗窃抢劫嫌犯姓王,现年19岁,山东省莒县人,2002年初到大连,在一贸易市场里给人看摊。据其交代,从前年他在福建作案得手至今,他足迹已经遍及大半个中国,“盗龄”也有3年之多。 然而,与其他盗窃抢劫嫌疑犯完全不同的是,王某并不喜好吃喝嫖赌那一套,相反的,他比较喜好旅游。初到大连,他就被那里的风光深深吸引了,他非常想把大连的景点都游览一遍,但怎奈打工所得去掉吃、住、用已所剩无几,于是王某决定靠偷抢来的外财满足旅游的渴求。最初他把盗抢对象定在了三陪女身上。 2002年3月的一天深夜,看了一天摊的王某来到大连市沙河口火车站附近的练歌房,见两个女子从一练歌房中出来,王某尾随其后,一直跟到沙河口区中长街两女子的租住房,一个小时后,躲在楼下的王某推测两女子已经睡熟,攀爬上二楼,将两女子放在客厅的衣服内的总共700元钱盗走。 得手后王某把这些赃款花在了游逛两个景点的旅途上。花光了赃款他就又去偷,偷来了钱他就再去其他景点游逛。 2002年夏季以后,王某开始把盗窃目标由专门钻窗入室盗窃三陪女转向了夜盗居民楼,一次次出手,王某尝到的甜头越来越大。大连市中山区等市内四区的高档居民小区都有王某那如幽灵般的贼影和赤脚攀爬“水流子”、蹑手蹑脚钻窗入室盗窃的足迹。经王某被抓后交代和指认,他曾经攀爬到7楼、甚至11楼去盗窃过,而且楼层越高人们越松懈,他越容易得手。最厉害的要算王某能够“飞檐走壁”的一招,实际是王某拿着大绳子,瞄准了临近的一座楼的目标后,将绳子绑在这边的一座楼上,像荡秋千一样“飞”到对面的楼上去实施盗窃,令高楼内的住户防不胜防,使得警方在发现最初的几起盗窃案后,也曾错误地认为此盗贼很可能是消防员出身。 王某作案屡屡轻松得手,就更加胆大妄为,不仅频频“袭击”居民楼,还敢公然在夜深人静的大街上抢夺三陪女、及其他晚归的女性,其罪行不断升级。 然而,王某最得意忘形的时候,也是警方对此系列盗窃案的轮廓越来越清晰明朗的时候。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街派出所对辖区内发生的多起案件经根据技术分析系同一人作案。于是他们向沙区公安分局、中山公安分局等兄弟单位及辖区内的居民、保安和更执人员发出通报,要求大家共同密切关注此案,形成合力预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并力争快速破案,抓住案犯。 2003年9月7日凌晨,王在抢劫一女子50元钱后,又溜进了位于兴工街辖区的碧海公寓集体宿舍的三、四楼的换衣间,翻箱倒柜地到处找钱,一番折腾惊动了公寓的管理员,管理员报了警并封锁了公寓的出口,兴工街派出所的警车迅疾赶到,将王某逮个正着。 经审讯,王某交代他每次盗抢得手后,都向老板请假,乘出租车到大连的各个景点去游玩。偷来抢来的钱就这样一次次地花光了,但王某也把一个个景点都游历完了。 事后,与王某相识的人还证实,王某手头“阔绰”时,有时还很“仗义”,他看熟人有困难时,有时还能掏出千八百元地借人……郝庆禄见习记者王颖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