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自暴赚钱“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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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赵峻 实习生 姚建国)因为记者是独自一人出游,所以行程中的三个晚上被安排与全陪导游小阮同住一间房,经与他聊天了解到,地陪刘某确实能从这些天的游客自费门票和购买商品的钱中赚取不少钱,一般来说,这笔利润会分成四份:组团社南湖国旅、地接社海之缘、地陪导游刘某、全陪导游小阮自己各占其一。不过南湖国旅和海之缘都是固定的,导游如果能将门票和商品价格提得很高,刘某自己就能赚取更多利润,而小阮自己那份,由于他是今年刚毕业加入到导游队伍,所以就只能是任刘某高兴给多少就是多少了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