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婴儿参加长走竞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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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0: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孙正龙 9月15日的《北京晨报》刊登这样一篇报道:“10个月小娃儿三小时长走‘走’了两万米。”名叫伊凡的10个月婴儿到底是如何走完两万米的呢?看完报道后得知,原来是由其父用童车推着走完全程的。虽然标题用了带引号的“走”,但报道最后又点明“参赛者年龄最小的10个月”。这就有些搞笑了。 既然是“长走”,就必须是参赛者脚踏实地地走完所有路程,即使是纯娱乐性的开放型赛会,也应该有其底线,如果坐车也算数,那么,刚出生的婴儿、100多岁的高龄者、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就都可以坐车参赛了。 那么,谁应为这个有争议的报道负责呢?消息中有一个模糊语言“据介绍”,虽然没有指明是谁,但我想这个数据应该来自举办单位,但记者难辞其咎。记者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不能有言必录,也许说者带有玩笑的口气,而记者选择时就要有所取舍。10个月的婴儿参赛,这确实是“新闻点”,但却忽视了新闻最基本的要求,即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无论有多大的新闻点,如果违背了事实,那就经不起推敲。 现在有些地方开展活动时总想做出点花样来,于是有人就不惜在年龄上做文章,让最大与最小者匆忙上阵。而一些家长也喜欢参与这类“儿戏”,让孩子做些力所不逮的事情,有时简直到了赶鸭子上架的地步,以此吸引媒体的关注。作为媒体,也希望各种活动有些新花样。由此看来,“10个月婴儿走两万米”的消息能够出来,应该是举办单位、家长和记者共同操办的结果。他们是皆大欢喜了,可受众却受到了愚弄。大河报2003-09-16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