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令”有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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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0:51 大连日报 | |
广西林业部门最近下达了“解禁令”,多达54种的“野生动物”重新获准养殖和用于商业性经营,曾经被当作非典元凶的果子狸等如今又堂而皇之地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一石激起千层浪,经营者破涕为笑,好食者欢喜开怀,而有些人对“解禁令”不以为然,担心因此对野生动物重开杀戒,表示拒绝食用。我们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在非典肆虐期间,曾一度有“SARS传染源来自野生动物”的说法,鉴于当时的特殊情 有人对“野生动物”重返餐桌忧心如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觉得“野味”不是“放心肉”。话又说回来了,难道猪、牛、羊这类“家味”就一定是“放心肉”吗?曾几何时,那些私宰未经检疫的“家味”不也放倒了一些人吗?如此说来,到嘴的肉要让人吃了放心,关键在检疫合格。将来,从养殖场到市场、再到宾馆酒楼的“野味”,其卫生检验、监督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入口”前须层层把关,这样,“野味”也会是“放心肉”了。再说了,进入“解禁令”的“野生动物”,也不全是用来吃,有些是用来科学实验、观赏,或让其在医药等领域发挥作用。 事实上,监管是否到位是真正杜绝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关键。因而,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与“解禁令”相配套的法规,尽快完善各项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设立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管理机构不失为明智之举,与此同时,参照国际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惯例,制定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饲养设施标准、营养标准、卫生标准和检疫标准,建立“野生动物”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和检疫制度,而加强执法力度是重中之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