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将有监测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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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06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9月15日讯(记者 张庆村 实习生 张红)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济南市药监局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三级监测网络,并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级监测网络具体为:济南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一级;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及药检所,各药品生产企业,市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及市区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的监测工作站为二级;各县(市)区所辖药品经营企业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各类一级医院、门诊 据有关专家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专家称,药品不良反应是正常的,消费者不必盲目恐慌,更不能因药品有不良反应而拒绝服药。用药时要根据病情需要取舍,同时一定要听从医生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