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长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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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08 齐鲁晚报 | |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非法矿主殷三、王全全等39人,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毁灭证据、包庇罪等,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繁峙县县长王彦平在组织事故前期调查中,未就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效部署,并安排向记者送金元宝。因涉嫌受贿罪(20万元),已由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时任山西省黄金管理局局长的李金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忻州市副市长,分管安全、矿产工作的杨晋生,对事故的发生和未认真督促事故调查工作造成的后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名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