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0万拍摄MTV 屠洪刚被诉借钱不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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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2:2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记者获悉,酒仙桥法庭已受理了歌手屠洪刚拖欠借款案。原告请求被告返还欠款20万元,并赔偿损失5万元。 原告曹先生诉称:2001年6月底,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用以拍摄MTV和生意上的周转。由于以前被告也借过几次钱,但都如数归还,且被告是名人,于是原告便将其父母的拆迁款借给被告。被告于2001年9月写了欠条一张。之后原告多次向其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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